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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天然氣價 意外上調受質疑 地方漲價應重協調性

台中市個人信貸條件中國經濟網編者按:4月1日起,吉林省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調到2.8元,漲幅達40%,提前超額購買瞭天然氣的居民需補交價差。天然氣價的“意外”上漲質疑聲音不斷。發改委前腳辟謠稱天然氣價格不會大漲,後腳就有城市開始上調價格,成為近期社會關註的焦點。長春調價或給相關部門提瞭一個醒:止住搶氣潮,既要強調程序正當,還應該多註重一些協調性。長春天然氣價4月1日上調 提前購買者需補交差價盡管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3月27日正式對“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傳言表態,明確表示“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消息完全不實,地方物價部門也相繼表態澄清。但是,長春市還是上調瞭燃氣價格。據《證券日報》報道,長春燃氣(60033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員表示,部分用戶因燃氣要漲價,提前購買燃氣,實際上並不會省錢,漲價後用氣要執行新價,用戶仍需補交價差。為限制部分客戶過度交費問題,公司規定每戶每個月限額交200元。此外,從4月1日起,無錫也上調瞭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目前2.20元/立方米調整為2.50元/立方米;市區管道液化氣零售中準價格從9.30元/立方米調整為17元/立方米。以上調整價格從2013年4月1日起實行。卓創資訊天然氣分析師馬慧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天然氣價格上調是大勢所趨。長春稱天然氣漲價合法合規 與發改委表態是兩回事長春市發改委價格處處長邵樹權說,此次上調天然氣價是為瞭疏導2010年國傢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以及近幾年長春市天然氣置換煤氣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費用,與發改委表態不矛盾。《京華時報》報道稱,邵樹權認為,根據國傢現行天然氣價格管理政策,國傢管理陸上天然氣出廠價格和管道輸送價格,銷售價格由地方管理。推遲瞭兩年半調價,是長春市政府綜合考慮長春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後做出的決定。調價前,依法進行瞭成本調查、專傢論證,並於2月25日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瞭各方面意見。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規的。邵樹權還表示:長春市天然氣價格調整是個案,與國傢發改委的表態是兩回事,並不矛盾。”地方天然氣漲價 既要程序正當 還應註重協調性盡管長春市調價合法合規,與國傢發改委辟謠時強調的程序一致,但長春天然氣調價的過程,還有可商榷之處。其一,是時機的選擇。兩年半沒調價,表明瞭對公用商品價格調整的慎重態度。但目前,正值一些地方搶氣潮未落之時,出臺“補漲”政策,難免引發新的恐慌情緒。其二,是價格的制定。按照2010年國傢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時的規定,地方銷售價格的提價幅度應“從緊控制”。提價40%算不算從緊?特別是提前購買天然氣需補交價差的規定,盡管可以有效防止搶氣之風,但依據是什麼,還需要講清楚。消除不理性的社會反應,是政府的應盡之責,用較低成本、高效率地消除搶氣潮,固然是應該追求的目標,但也需要列出依據。越是涉及居民基本支出的政策調整,越應該體現出行政許可、依法治理的態度。《京華時報》var page_navigatio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page_navigation');if(page_navigation){ var nav_links = page_navigation.getElementsByTagName('a'); var nav_length = nav_links.length;//正文頁導航加突發新聞 if(nav_length == 2){ var emergency = document.createElement('div');emergency.style.position = 'relative';emergency.innerHTML = '台東房屋信貸信貸年息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3-04-02/152765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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